住房租赁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房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房租赁合同1甲方(出租人):__县房产管理局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概况
1、甲方出租房位于__县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2、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住宅使用。
第二条:租赁、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从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佰 拾 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按每 壹年 结清一次,不得拖欠。
第三条: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终止,甲方收回使用权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产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修缮
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损坏应照价赔偿或修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擅自拆改、扩建或者增添大功率的家用电器。
2、租赁期间,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负责维修责任,乙方应给予充分协助。
第五条: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一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转租他人或拖欠租金2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乙方家庭人口、收入资产或住房等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腾退房屋。
4、乙方在所分配的廉租房居住期间发生的人生、财产安全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高龄、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乙方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督,并提供监管协议书。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在廉租房分配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城镇计生家庭提供廉租房。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县房产管理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住房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不具有以下情形:
1、属于违法建筑。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甲方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双方应在______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济南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额: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圆整)。 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圆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三)、租金支付地点:__________ 。
(四)、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水、电、煤气、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______度,电______度,煤气______度。所有费用 ……此处隐藏23081个字……/p>
第十条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信托发行费用;
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信息披露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上时,超过 %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
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益人的权利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如实提供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
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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